各区档案局,各级各类档案馆,各市级机关、团体、事业单位档案部门:
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 《党政机关电子公文处理工作办法》 (厅字 〔2019 〕 7 号)和国家档案局 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》、《国家档案局关于修改 〈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〉的决定》, 市档案局对 《天津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办法》作了修订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按照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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